　　国度时代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
　　
　　一、人不得妄自称大，不得自尊为高，当敬拜神，尊神为高。
　　
　　二、当行一切对神的工作有益的事，不该做毁坏神工作利益的事，当维护神的名、神的见证、神的工作。
　　
　　三、神家的钱财、物质，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，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，任何人不得享用，因为人所献的祭是供神享用的，而神只把祭物赐给祭司分享，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、没有权利享用任何一点。因为人所献的祭（包括钱财、物质可享之物）都是献给神的，不是献给人的。所以说，人不应该享受这些东西，若人享受这些东西那就属于偷吃祭物了。凡属这样的人都是犹大，因为犹大不光卖主，还偷取钱袋里的钱花。
　　
　　四、人有败坏性情，更有情感，所以配搭事奉一律禁止异性单独配搭，若发现一律开除，谁也不行。
　　
　　五、不可论断神，不可随意议论神的事，当做人该做的，说人该说的，不要超越范围，不要越过界限，警戒自己的口舌，保守自己的脚步，以免做出触犯神性情的事。
　　
　　六、当做人该做的事，当尽你的义务，当履行你的职责，当守住你的本分，你既信神就当为神的工作献出你该献的一份，否则，你不配吃喝神的话，不配寄存在神的家中。
　　
　　七、在工作或教会的事务之中除了顺服神之外，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，违背一点也不行，得绝对听从，不要分析对错，或对或错都与你无关，你只管绝对顺服就是了。
　　
　　八、人信神应该顺服神、敬拜神，不应该高举人，不应该仰望人，不应该把神看为老大，你所仰望的人看为老二，你是老三，在你的心中不应该有任何人的地位，不应该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与神画为等号，看为平等，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。
　　
　　九、当为教会的工作着想，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，对自己家庭的事应该当机立断，应全心全人投入神的工作之中，应该以神的工作为主，以自己的生活为次，这才是圣徒该具备的体统。
　　
　　十、对于每一个不信的亲属（你的儿女、丈夫、妻子或者你的姐妹，或者你的父母，等等）都不要生拉硬拽，神家不缺人口，不需要无用的人来充数，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领进教会。这条是针对所有人说的，对于这事你们应该互相制约、互相监督、互相提醒，谁也不得触犯。即使不信的亲属勉强进入教会，也不得给发书，不得给起新名，这样的人不是神家的人，无论如何都要杜绝一切这类人进入教会。若是因着魔鬼侵入教会而给教会带来了麻烦，那就将你本人开除或者限制起来。总之，对于这件事人人都应该有责任执行，但不能乱来，不得报私仇。